我国的通说:缓和的法益保护,法益是入罪的理由,规范是出罪,比如,医生替老人执行安乐死,法益而言,医生破坏了老人的法益,同时我国一般认为人命大过天,没有正式法律承认安乐死,则规范也无法替医生出最,医生犯故意杀人罪,也许情节较轻。又比如某人自杀,法益而言,此人放弃自身法益,所以不入罪。(自杀成功,你总不能判处他故意杀人然后让自杀者再死一次或者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吧,如果没有法律后果那入罪又有什么意义呢,自杀不成功的,相信大家只会想着如何去安慰他,给他医疗治疗等等,没人会扭送他去公安局自首吧。。不过要注意这里有个情况,如果某人为了不履行法定义务,故意自残,比如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