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文档旧的修订版!
法律术语“表见代理”, 比如甲是A公司的销售代表,最近离职了,但甲依然保留A公司的授权书,后来,甲代表A公司和B公司签了借款合同,甲还随身带着甲公司的合同章,合同的双方分别是A公司和B公司,B公司直接把钱打给了合同上注明的银行账户。6个月后,借款到期,B公司找A公司要求还款。这里的民事关系就涉及到“表见代理”。在这个表见代理的场景里,B公司找A公司要钱是完全合理的。。A公司被甲表见代理了,这个民法认为这个代理对B公司而言是生效的,B公司是善意的。
仔细体会,表见代理认可的是这个代理行为对B的有效性,但甲这个人,是不是触犯了其他法律,这个不是表见代理的范畴,甲是很有可能触犯了诈骗罪、伪造证件罪之类的。。这个就是另外的话题了。。